适应发展转变 创新发展理念
——县科技局积极做好《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
为了适应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需要,我县2015年印发的《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舒政【2015】23号)急需进行配套修订,经过县政府办、县科技局等多方的共同努力,于2021年4月26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《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舒政办【2021】5号)。
修订完备后的文件共5章12条组成,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情况,增加了部分政策措施:一是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研发经费投入开展“双十佳”评比活动。二是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按合同成交额给予奖励。三是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同等奖励。四是建立科技创新统计工作奖励制度。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职能划分,原文件共有5条规定未予保留,即:第五条、第六、七条、第八、九条。
下一步,县科技局将继续加大对新修订文件的政策宣传力度,将传统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有机结合,按照“线上线下”同步发力的思路推进宣传工作,把宣传解读工作纳入规范化、常态化轨道,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,切实打通政策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。(宋莎莎)